法官在判决中认为,“英国国内范围的专利组合许可不是FRAND,Unwired Planet和华为之间的FRAND许可是一种全球性许可。”同时,法官表示,参照先前可参照的许可协议,将全球划分为中国、主要市场(MM)和其他市场(OM)是合理的,全球性FRAND许可中适用于中国的费率应比基准费率低,其他市场由于作为商品生产地,其费率应与中国的相同。因此,全球性许可的最终费率应如下表所示:

法官得出的最终的全球许可费率来源:该案判决书

虽然Unwired Planet是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所有者,处于支配地位,但法院认定,Unwired Planet并没有滥用这一地位来过早地寻求禁令、坚持全球性许可、施加不公平的价格、或将其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为单一专利组合进行许可。

Birss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由于Unwired Planet确定华为侵犯了有效专利EP (UK)2,229,744和EP(UK) 1,230,818,而且华为还未准备根据法官认定的FRAND条款取得许可,同时Unwired Planet并未违反竞争法,因此法院可能给予限制华为侵犯这两件专利的长期禁制令。”

判决书中进一步表示:“在Unwired Planet结合法官此次的判决拟定了一整套全球许可协议后,关于针对华为的长期禁制令的庭审将会在几周后进行。”

也就是说,目前法官暂时还未对华为授予禁令。涉及禁令的事项将会在几周后的庭审中进行处理。至于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计算,应当与适当的FRAND费率一致。回 应

2016年,Unwired Planet被德克萨斯州公司PanOptis收购,后者目前致力于将收购所得的专利进行许可来获取利润。

针对该起案件PanOptis表示将服从该判决,其许可部门负责人Thomas Miller在声明中称:

“这起判决将给许可生态系统带来巨大的效益,并进一步认可PanOptis的许可方法。我们尊重法院的此次判决,并且我们相信华为会为其产品所必需的技术取得许可。”

Unwired Planet的代理律师、EIP律师事务所表示该判决对于国际电信行业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该判决使得华为被阻止继续去在英国销售所有侵犯专利权的手机,直至其同意全球FRAND许可。

“目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即使侵权方被成功起诉,到头来支付的损害赔偿金最多也就是他们原本就必须支付的那么多,而且仅限于在他们被起诉的国家。”EIP负责人Gary Moss表示。“这给了专利实施者一种侥幸实现更优惠费率的动机。而今天的判决告诉我们情况不应该是这样,英国法院将会对此类问题采取能够触及商业利益的、更有实效的方法。”

华为的一位发言人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欢迎部分判决,认为法院认定Unwired Planet的许可费要求不合理的做法是正确的,Unwired Planet建议的许可费率夸大了其专利组合的价值;同时表示华为将会在对该判决进行评估后做出决定。“华为相信这次的判决不会对其全球业务运营产生不良影响。”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判决具有突破意义,为同类企业应当如何设置许可条款提供了指引。

与此同时,有外媒评论称,此次判决由于澄清了生产手机的公司和拥有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司之间的关系,而显得格外重要。

标准制定组织曾通过要求专利权人在所谓“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的条款下许可其技术,努力平衡相关的利益。但是这种做法引发了专利权人和技术使用者之间关于FRAND理解各异的问题。英国高等法院的此次判决为双方应当如何合作设立专利许可协议提供了一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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