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外交部对公证员出具Apostille的内容如下:
1.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此为公开文书。
2.签署人:
3.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服务:公证处
4.加盖印章/公章:上述公证处
5.于伦敦:
6.日期:
7.尊敬的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秘书长
8.编号:
9.公章:外交和联邦事务部 伦敦
10.签名:
如果本文件在非1961年10月5日《》成员国的国家使用,应呈于代表该国的使馆或领事馆。旁注或法律证明仅用于确认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或公章是真实的,不表示文书内容正确或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认可上述内容。